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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數百學生剛剛開學,就被安排到工廠從事組裝台中人力派遣工作。近年來,隨著不少職業院校和企業實行“校企聯合”辦學模式,學生們的校外實習也引起不少爭議,有人認為,這是學校工學結合的教育方式,也有聲音認為,這種方式會讓學生淪為廉價勞動力。

  雙贏的前提應該是平等

  2010年3月,教育部曾發出《關於高雄臨時工應對企業技工荒,進一步做好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實習工作的通知》。根據該通知,對於當前企業急需的技術工種,中等職業學校在確保教學任務完成的情況下,可對專業對口的學生采用更加靈活的方式,把學生實習與企業技工需求結合起來,實現校企合作雙贏。

  頂崗實習是教學的一個環節,是人才培養過程的一部分。學生在頂崗實習過程中鍛煉了技藝,學到了課本中學不到的知識;學校為學生搭建實習平台,企業也減緩了用工荒帶來的壓力,如此不可謂是一種十足的雙贏。

  然而當前的情況是,企業面臨用工荒,學校為搭建與企業的友好關系,不管學生專業是否對口“抓人”去頂崗。這是學校完全從企業利益角度出發,不是為學生著想。頂崗實習究竟是學校為了鍛煉學生的實踐能力,還是為了解決企業的燃眉之急?

  校企合作既然是雙贏,雙方地位就應該是平等的,學校不能一味地替企業考慮,不顧學生專業對口與否,堅持安排學生上崗。

  要讓家長和學生都滿意,學校和企業都應當擔負起責任。絕不能把學生“扔出去”就不管了,至少他們還是未畢業的學生,只是換了一個大的環境去學習拓展,要讓他們始終感覺到老師的存在,學校要意識到,頂崗實習還是一個教學過程。企業也應當體現出一定的社會責任感,在生產過程中給予學生適度的要求,同時加以充分的人性關懷。

  別拿學生當廉價勞力

  職業學院大二學年剛開學,學生們卻被通知,先到工廠干兩個月,月基本工資剛剛過一千,技術含量低,工作強度台中臨時工卻不小。這次以學生實習為名,企業付出的工錢,只是正式工人的二分之一,甚至更少。

  在校期間,職業學校組織學生外出實習,是教學工作及為學生未來工作做鋪墊的一部分,這無可厚非。但外出實習,崗位應與學生專業掛鉤,工作強度不能過大,最重要的是,要讓學生能夠從中學到知識技能。工作技術含量低,早上6點40分必須到工廠,一干就是一整天,這只能讓學生淪為廉價勞力。

  有時候,企業一缺人,便喜歡從學校招在校生實習。這些孩子涉世未深,便宜,還能干。對於大企業,缺人時還會向政府部門施壓,對於政府來說,工人難找,學生卻是現成的。

  先不提高等院校教書育人的職責,對大部分學校來說,這難免有些拔高。從最實際的方面說,對於在校學生,收了學費的職業院校,應該維護本校學生的利益,而不是推著自己的學生去做廉價勞力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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